律师解析:
1.
拆迁补偿实物补偿无统一标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执行。
2.
国有土地上房屋,一般以
产权调换房屋补偿。
被征收与调换房屋价值应等价,多退少补。
房屋价值由专业机构按区位、用途等因素,参考类似市场价格评估。
3.
集体土地上房屋
拆迁,各地补偿差异大。
常结合原房屋面积、人口数量提供
安置房,按“拆一还一”保障居住条件,还可能有搬迁、安置费补偿。
案情回顾:小朱的房屋面临拆迁,该房屋位于国有土地上。拆迁方提出给予产权调换房屋作为实物补偿,但小朱认为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低于自己被
征收房屋价值,双方就补偿标准产生争议。小朱要求按市场价格准确评估房屋价值,实现等价补偿,而拆迁方认为已按规定进行评估。此外,小胡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拆迁方按“拆一还一”提供安置房,小胡觉得未考虑家庭人口数量,要求更多安置面积。
案情分析:1、依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实物补偿应使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等价,需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按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所以小朱要求按市场价格准确评估以实现等价补偿合理,拆迁方应重新审视评估情况。
2、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实物补偿各地有差异,虽有“拆一还一”原则,但也需考虑原房屋面积、家庭人口数量等。小胡要求考虑家庭人口数量增加安置面积有一定合理性,拆迁方应综合考量相关因素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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