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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楼上漏水漏到楼下怎么负责

时间:2025.09.2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50人
律师解析:
1.楼上漏水致楼下受损,责任承担视情况而定。
若因楼上住户自身过错,如装修或使用不当,楼上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楼下可要求修复漏水处并赔偿财产损失
2.若因房屋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开发商要负责维修和赔偿,楼上楼下均可要求其解决问题。
3.若因公共设施老化损坏漏水,物业负责维修并担责,应及时养护公共设施。
4.发生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楼下可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住在楼上,小丽住在楼下。一天,小丽发现自家天花板渗水,屋内家具被泡坏、墙面也受损严重。经检查,发现是楼上漏水所致。小朱认为是房屋质量问题,不应由自己担责;小丽则觉得是小朱使用不当造成,要求小朱修复并赔偿损失。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若因小朱自身过错,如装修施工不当、使用不当等导致漏水,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小朱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责任,需修复漏水处并赔偿小丽财产损失。
2、若因房屋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开发商要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小丽和小朱都可要求开发商解决漏水问题并赔偿损失。
3、若因公共设施老化、损坏导致漏水,物业负责维修和承担相应责任,应及时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小丽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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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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