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关于挪用资金犯罪的数额确认这一关键环节,其依据主要来源于一系列严谨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例如详细的转账纪录、完整的财务账簿、权威性较高的证人证言及被告人的坦诚供述等。这些宝贵的证据将向我们揭示行为人非法挪用的具体金额,以及这笔资金在何种方式与情形下进行了流转与实际应用。除此之外,审慎的审计报告、精确的银行对账单、企业内部完备的规章制度等也可以作为旁证起到有效的补充作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公司、企业或其它组织中的员工,利用所在岗位所赋予的职权之便,实施了将本单位的资产挪为己有或借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均应被视为犯罪行为并予以追究刑事责任:首先,如果该员工挪用的本单位资金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之间,且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其次,如果该员工挪用的本单位资金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之间,但却将其用于营利性活动;最后,如果该员工挪用的本单位资金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之间,且将其用于非法活动。
关于挪用公款罪共犯犯罪数额的判定标准“挪用资金罪”系针对公司、企业及其它各类单位中的特定从业者而设,其主要针对的行为是,这类员工在行使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职权和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据为己有或者以借贷方式私自分配给他人。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如果是用于非法活动,挪用资金达到六百万及以上的,或者是用于营利活动或者私用,挪用资金超两千万元的,均视为“数额巨大”。
在挪用资金罪中,“数额巨大”一般是指超过千万人民币。如果情节严重,犯罪人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挪用资金用于经营或非法活动,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犯罪人将面临三至十年有期徒刑。这一标准的设立是为了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保护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