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监控拍到踪迹却不见人,也算一种
证据,属于视听资料证据。
它能证明特定时间、地点出现过相关踪迹。
2.监控踪迹记录可与其他证据结合形成完整证据链。
像
盗窃案中,监控拍到嫌疑人在案发时段到现场附近,若现场还有被盗财物、遗留物品等,它就是重要关联证据。
3.监控踪迹记录证明力需综合判断。
单一记录证明力有限,若能和
证人证言、
物证等印证,对查明真相很关键。
案情回顾:小许家中财物被盗,警方调取小区监控,发现案发时段有一模糊踪迹出现在小许家门口附近,但监控未拍到具体的人实施盗窃行为。小许认为仅监控拍到的踪迹不能证明小偷身份,无法作为有效证据。而警方认为该踪迹记录可作为视听资料证据,结合后续调查发现的现场遗留物品等能形成证据链。
案情分析:1、监控记录属于视听资料证据,能证明在特定时间、地点有相关踪迹出现,即使未直接拍到人实施具体行为,也可作为证据。
2、该踪迹记录虽单一证明力有限,但后续若在现场发现被盗财物、嫌疑人遗留物品等,这些证据相互结合,可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支持案件认定,所以能作为重要关联证据,对查明事实真相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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