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丈夫负债是否需要妻子偿还,得看债务的背景。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开销、共同的商业活动,或者是夫妻俩一起决定的,那妻子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但要是丈夫因为个人的不明智花费或者违法行为而欠下债务,而且妻子没有参与,那妻子通常就不需要偿还。
丈夫的债务要不要配偶来分摊,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债务是因为家里的正常开销,比如买日常用品、孩子上学什么的,那配偶一般得一起还。这些开销都算夫妻共同的责任,所以配偶得承担相应的债务。因此,在判断要不要配偶一起还债的时候,得综合考虑债务的用途和性质。
在法律上,丈夫债务是否让妻子连带,不能一概而论,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妻子通常得连带清偿。可要是债务超出家庭所需,而且债权人拿不出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这是双方的意愿,那妻子一般就不需要连带了。
一般来说,如果男方瞒着配偶欠下债务,且这笔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不是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的超过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的,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
看情况:一、如果该债务是女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责任偿还。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妻子没有责任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