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在破产清算时,需要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优先清偿员工工资、社保和补偿金。如果还有剩余资产,就用来清偿未缴社保费和税款。最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就用来清偿普通债权,包括银行贷款。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那么同顺序的债权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一般来讲,有限公司负债了,其法定代表人不需要用自己的钱来还,而是由公司用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按认缴金额或持股比例承担债务。不过,要是法定代表人乱用法人人格独立地位来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利益,那他得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公司有独立的财产权,得用全部财产还债;股东则按照认缴金额或持股比例承担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其债务清偿遵循三项原则:其一,公司须以全部资产偿还债务;其二,股东承担责任的范围限于其注册资本的认缴额;其三,在破产清算时,需依法按序清偿债权人,若资产不足以清偿,股东无需追加个人财产清偿。
如果对方不还钱,你可以这么做:1.先友好协商,定个还款计划。2.协商不成,发催收函,要写清楚诉求。3.调解也不行,就去法院起诉,记得收集证据。总之,要及时采取行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般情况下,企业要是欠了别人的钱,那法定代表人就得代表公司去跟人家商量,看看怎么解决。要是因为法定代表人自己的责任或者错误,导致公司还不了钱,那他就得承担个人的法律责任。要是公司实在没钱还,而且股东也有问题,那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会被追加为强制执行的对象。所以说,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债务上有责任,也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