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唯一住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法院执行的对象。如被执行人超出生活必需,法院在保障其基本生活后,可对其住房进行处置。如被执行人有其他稳定租赁住房、同居亲属名下另有房产、住房面积较大或价值过高等情况,即使唯一,也可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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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家庭唯一住房可以被法院执行,但是也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的,需要为其保留基本的生活需求。比如说被执行人还有其他固定租赁房屋居住,那么家里的一些住房也是可以被执行的。
可以。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被执行人享有其他固定的租赁房屋;被执行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有其他房产;被执行人的唯一一住房面积过大可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