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描述】法律上说的债,到底是什么意思,它的发生原因有哪些?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其给付内容分别是什么?民法总则作出了规定,债是请求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侵权之债的内容请求承担侵权责任,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是请求偿还必要的费用,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是返还不当利益。
【法条索引】民法总则第118、120、121、122条。
第118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120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121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122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很明显,这肯定是关于公司法人的相关知识的其中之一。依据85条这个关于撤销法人的决议规定,我们会知道,法律是会保护善意不知情的相对人的,因为他们主观上并不知道具体情况。如果我们生活遇到了此类问题还是要多查阅相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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