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寻衅滋事刑事拘留6个月

寻衅滋事刑事拘留6个月

1、《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因此,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最新修订:2024-02-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