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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违约责任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建设安装工程的总投资已经完成25%以上,或者商品房的建筑基础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6、已经确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


7、已经与在上海注册登记的银行签订了预售款监管协议;


8、已经制定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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