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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反悔

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其实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不能说全部都有有效,当然也不能绝对的认为都是无效的。


首先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


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样可以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而实际约定的内容,当然就包括了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等情况。


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要注意,对于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也就是之后一方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该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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