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可以
申请法律援助。可以找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参看《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
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
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
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
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
犯罪嫌疑人在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
公诉案件中的
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或者
近亲属,自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
诉讼代理人的;(三)
自诉案件的
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
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