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存在“为赌博提供条件罪”,但为赌博提供条件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活动等不以赌博论处,营利性为赌博提供条件不够刑事处罚的会受治安处罚。
法律解析:
法律中没有“为赌博提供条件罪”这一罪名,但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可能触犯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当出现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这些情形时,就构成开设赌场罪应立案追诉。不过,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收取正常费用的棋牌室经营等行为,不认定为赌博。而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的,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大家要认清这些法律规定,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如果对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