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和保险公司协商,要求对方给出合理的定损依据,像维修清单、零部件报价等,争取重新核定损失。
(二)协商无果时,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若评估结果和对方定损差距大,可当作有力证据。
(三)对方坚持过高定损且协商不成,告知对方走法律途径解决。对方起诉后积极应诉,在法庭上提供第三方评估报告等证据,由法院依据双方证据和实际情况确定合理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