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你是办案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具详细的鉴定委托书,清晰写明送检事项和要求,同时仔细整理相关材料,与证件一同提交给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二)若你是鉴定机构,受理后安排专业人员按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鉴定,详细记录检验方法、过程及结果,确保鉴定意见书内容完整准确。
(三)若你是相关人员,在收到鉴定意见后,若对结果有异议,要及时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