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诉讼费用(亦可称为
案件受理费)多由
败诉一方负担,然而,也不乏存在特例情况。
首先,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原告在提
起诉讼之时需要先行支付诉讼费用。
待案件审理终止之后,由人
民法院依照特定情况来确定各方可负担的额度。
若案件以调解方式得以解决,则诉讼费用的分配由双方
当事人共同商定;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之决定将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倘若原告诉请撤回
诉讼,则诉讼费用须由原告自行承担,但可享受减半收费的优惠待遇。
除此之外,在某些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情形中,对于诉讼费用之承担也可能会有独特之规定。
总之,诉讼费用究竟由谁最后承担,具体还应当视案件审理的最终结果以及与相应法律规定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