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
销售合同所产生的争议之司法
管辖权,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普遍原则,一般应由被告方的居住地或合同实际执行地的人
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限。
若该合同已就具体履行地点做了明晰规定,则遵循合约条款即可;然而如无此项规定或约定不明晰,如涉及物业业权交付问题,那么
产权归属地即视为
合同义务履行的所在地,也即是说,该房屋所在地将被认定为
合同履行地。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涉及到不动产专属
管辖的特殊情况,一般来说,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负责审理此类事例。
另外,在某些较为复杂的事例中,可能会出现多个法院均具有管辖权的情况,此时,应由首先
立案的法院行使审判权限。
总而言之,具体的司法管辖权应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