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罪犯已经获悉判决结果,其亲朋好友申请探视他则往往并非在警局
拘留场所进行,而将在监狱中进行。具体的申请步骤如下:首先,申请人应向正在执行
刑罚的监狱提交会面申请,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携带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
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监狱方面将会对这些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若申请条件符合相关规定,便会为他们安排合适的会面时间。值得注意的是,会面的时间与次数通常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并且在整个会面过程中,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此外,如果是由律师代表已决犯进行会面,那么该律师需要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并向监狱提出申请,经过监狱的审查之后,方可安排会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