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明文规定,若对方系自愿支付款项,则不属于敲诈行径。
然而,
敲诈勒索则是指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所属物品为主要动机,通过恐吓、威胁甚至是强制性的方式,强行剥夺他人
财产权的
违法犯罪行为。从客观层面来看,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采取了恐吓、威胁、恫吓等手段,迫使受害者交付其所有的财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