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
构成要件为: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
公共财产据为己有,包括但不限于侵占、
盗窃、诈骗等
违法手段。若贪污金额达到了12万元人民币,这属于我国法律规定中的“
数额较大”,按照相关
法规,此类罪犯应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一定的
罚金。在此过程中,如果嫌疑人在
提起公诉之前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
犯罪事实,表现出真诚的悔过之心,并积极退还
赃款,以期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他们可能会获得从轻、减轻甚至免于
刑事处罚的机会。
《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
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
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