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长辈不幸离世时,他们所欠负的
债务并不必然需要被其后人承担,然而若晚辈成功地
继承了先辈留下的财产,那么便必须在这笔财产的划定范围内,来偿还原先所有的债务,而对于超过这个界限的部分,则无需子女们承担任何还款责任。按照现行的法律条文规定,遗产的承继人必须以所继承到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来清偿被
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