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是30日内,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这能保障职工及时享受工伤待遇,维护其合法权益,也体现用人单位对职工负责的态度。
2.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这为职工提供了救济途径,避免因用人单位不作为导致职工权益受损。
3.对于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认定,未在注册地参保则在生产经营地认定,这样能明确认定管辖,提高认定效率。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申请时间规定,及时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等应了解自身权利,在用人单位未申请时及时自行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确保工伤认定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