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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共同住房公积金被视为是家庭共同财产之一。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所实际获得或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皆归于夫妻共同拥有并标的为共同财产不可分割。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夫妻二人所共有的住房公积金,理应包含在夫妻共有财产范畴之中,并归属于其他应当供共同所有的财产类别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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