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将他人车辆损毁并离开现场的行为可被认定为
肇事逃逸。
尽管这种行为并未立即引起公众注意,从而导致未能及时进行
报警处理,但逃离
犯罪现场的行为本身亦足以表明其符合肇事逃逸的法定
构成要件。
肇事逃逸即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
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的追溯而选择逃脱现场的
违法行为,具有法定构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径若得以实现,则必定触犯到交通
肇事罪这一严重法律问题。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
机动车缉查
布控系统查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