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获律师函后,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研读其中的具体内容,以便明确了解律师函中所载明的各项诉求。在此基础上,您可主动寻求与对方进行和解交谈的机会,或者精心策划,做好面对可能出现的
诉讼挑战的充分准备。律师函在法律界通常被视为对方有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前争议问题的一种预先警示。因此,倘若您并不愿意陷入诉讼纷争之中,那么在收到律师函后,应尽快与对方展开沟通,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