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接收到属于公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这类
报警时,公安机关理应承担起积极出动进行援助的法定义务。
对那些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范畴中所涉恶性案件或
重大事故(事件)的报警信息,公安部门必须依据警情的具体性质、所处事态规模以及紧迫性等因素,实时向所在部门的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同时依照既定的工作方案以及上级领导的相关指令,迅速派遣相关执
法人员进行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
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