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债权人为债务方提供敦促警告之后,若债务方仍然没有归还欠款,则债权人有权寻求基层组织的协助进行调解协商;
2.如经过调解未能达成妥善解决方案,债权人可依据相关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需递交起诉状正本以及符合被告人数的副本;
3.若当事人之间已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债权人亦可选择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