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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挪用资金数额标准

倘若员工私自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用于个人用途并从事非法活动,若其金额达到六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者其用于营利活动或者借款逾期三个月未偿还的,且达到的总金额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
而如果该员工挪用的资金总额高达六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其用于营利活动或者借款逾期三个月未偿还的,且达到的总金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就构成了“数额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前者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偿还的,或者虽然未满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且用于营利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这两种罪行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的犯罪主体均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而在客体方面,它们都侵犯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最新修订: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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