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法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主要包括
协议离婚以及
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其中,协议离婚又被称为
登记离婚或是
自愿离婚,它是基于婚姻双方的自愿协商,并且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来达到
离婚目的的行为近年来已成为处理婚约
纠纷最常见且最为简便的途径之一。
至于诉讼离婚,则是指在夫妻双方就诸如是否需要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债务如何承担、
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性意见时,通过向我国
司法机关提出
申诉请求,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
法规组织审判程序,然后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经过审判,做出最终的调解或判决结果,从而解除了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