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违反
劳动法规所引发的
解除劳动合同事宜,有权要求雇主按照以下规定向
劳动者提供双倍的
赔偿金:
首先,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或单位工作年限的长短,只要达到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薪资作为
经济补偿。
如果任职时间已达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下,我们将视之为等同于一年的情形进行处理。
而在劳动者任职期尚未达到六个月的情况下,则我们会给予半个月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其次,若劳动者的
月工资水平远超出了雇佣地所在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当地区域范围内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水平的三倍,那么对应的经济补偿标准也应按照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额度进行支付,且这个经济补偿的上限不能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