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行为在产品领域有着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
其中包括:
第一种表现形式为对发明与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侵害行为。
此种类型的
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未经过授权便擅自进行产品的生产、使用、承诺销售、销售以及从国外进口其
专利产品等活动,甚至可能涉及到通过运用其专利方法来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种表现形式为主观意识上的外貌设计专利侵权行为。
此类侵权行为出现在未经授权情况下,生产、销售、进口或承诺销售其外貌设计专利产品。
最后一种表现形式则是涵盖上述两种侵权行为之外的所有其他类型的
侵权行径。《
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
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