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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导致他人受损的承担主体是谁

【问题解析】
如果因高空抛物导致他人受损,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侵权人。但是如果无法找到侵权人的,则由不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如果未尽到保障义务,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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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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