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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借款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3-02 16:47:17 已帮助29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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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问题解析】
借款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收到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进行还款与实际计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的,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进行还款与实际计息。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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