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兄弟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是无法断绝的,如果兄弟关系是基于收养等关系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兄弟关系就会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收养关系】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九条【兄姐与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