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拘留50天的情况,先确定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若为行政拘留,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拘留违法并给予赔偿。
(二)若是刑事拘留且超37天未释放,可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了解具体情况。律师能根据案件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若符合,可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三)若发现超期羁押,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监督职责,会要求办案机关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会要求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