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积极收集能证明工作量、工作成果以及应付款项的证据,诸如工作记录、验收单、往来函件等,以此确定准确的结算金额。
(二)再次协商。与对方就结算事宜进行再次沟通,争取达成结算协议,明确付款金额和时间。
(三)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果,且之前合同有仲裁约定,可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四)重新起诉。若合同未约定仲裁条款,重新整理证据和诉讼思路后再次向法院起诉,在新诉讼中清晰陈述事实和诉求,提交新证据证明结算金额,请求法院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