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常见,我来帮您分析一下法律关系和应对建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房东虽然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已经将使用权让渡给您作为承租人。房东在中介挂牌的行为,实际上是在为合同到期后做准备,只要不影响您当前的居住使用权,并不构成违约。不过,您需要注意几点:
1. 确认租赁合同期限是否明确,如果合同未到期,您有权继续居住;
2. 如果中介频繁带人看房影响您正常生活,可以要求房东限制看房时间;
3. 建议与房东友好沟通,了解其真实意图,可能是为到期后续租做准备。建议您:
1. 先查看合同剩余期限
2. 与房东确认挂牌目的
3. 如确实影响居住,可书面要求规范看房时间如果房东坚持提前解约或干扰您正常使用,可以主张合同权利。需要的话可以进一步帮您分析具体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