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债务性质是关键,若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看是否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有无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还要看是否是婚姻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通常属于个人债务。
(二)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充足时用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让法院判决。
(三)收集债务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以此证明债务性质,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