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姻存续期内的借款性质判定有严格标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产生的借款,涵盖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支出,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这些是维持家庭正常运转的必要花费。
(2)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借款,例如共同投资企业、经营店铺等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因为夫妻在生产经营中共同获益,债务也应共同承担。
(3)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自然也是共同债务。这体现了双方对债务的认可。
(4)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提醒:婚姻存续期内借款要明确用途和性质,债权人需保留好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等方面的证据,债务人配偶若对债务有异议应及时举证。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