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嫌诈骗十万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自首情节,应尽快向司法机关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积极联系被害人,进行退赃退赔,诚恳地与被害人沟通,争取取得其谅解,这在量刑时会被酌情从宽考虑。
(三)如果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以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