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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可以单独设立抵押吗

地役权可以单独设立抵押吗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4 08:12:56 已帮助24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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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可以单独设立抵押吗
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能单独设立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辟谣】
问: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吗?
答:不能。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下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第三十四条第五项以及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即“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规定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提醒】
问: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答: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1、抵押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
2、抵押合同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抵押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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