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把握:若在离婚诉讼前发现对方可能有危及自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若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可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
(二)担保准备: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诉讼中财产保全,法院可能责令提供担保,要提前做好准备。
(三)后续诉讼: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要在30日内提起离婚诉讼,不然保全措施会被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