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医疗费时要收集好医疗机构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同时准备好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此确定医疗费数额。
(二)若赔偿义务人对治疗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需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赔偿权利人要保留好能证明治疗合理必要的材料。
(三)医疗费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确定,对于后续治疗费,如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适当整容费等,若能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可与已发生医疗费一并赔偿;若无法确定,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四)索赔时,费用要以合理、必要为原则,避免主张不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