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可要求登记人按合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就能取得房屋物权。
(二)若借名合同无效,实际出资人应积极向法院提供出资、居住等相关情况的证据,由法院综合判定权益归属。
(三)若房屋被登记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实际出资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要求登记人赔偿损失。
(四)为降低借名买房风险,出资人要与登记人签订书面协议,并保留好出资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表明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与物权登记是相互独立的,合同有效可依据合同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