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起诉要求退还彩礼,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之一,可请求退还彩礼。
(二)若彩礼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通常不能要求退还。
(三)若男方在婚姻中有付出较多义务等法定情形,可在离婚时请求补偿,如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