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方面,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女方可按协议约定获得房产、车辆、存款等相应份额。若女方在婚姻中承担较多家务义务,协议可约定男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和支付方式需明确。
(二)子女抚养方面,若女方获得抚养权,协议需确定男方支付抚养费的金额、支付周期及方式,保障子女成长费用。同时明确探视权行使方式,避免后续因探视产生纠纷。
(三)生活困难帮助方面,若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协议可约定男方给予适当帮助,帮助形式包括金钱、住房等,具体内容需清晰。
(四)过错损害赔偿方面,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女方可要求男方支付损害赔偿,协议需明确赔偿金额及支付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