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无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不过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租金一般按原合同标准支付。
(2)若原合同对租金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先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3)不定期租赁中,双方都能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4)一方想调整租金需与对方协商,协商一致可变更;协商不成按原标准执行。
(5)承租人不按约定付租金,出租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付,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解除合同需提前合理通知。调整租金要协商一致,承租人应按时付租,避免违约风险,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