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先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要注意保留共同财产相关证据,如银行账户明细等,协议清偿时签订书面协议。
(二)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若债权人要求另一方承担,另一方要保留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证据,如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