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他发现他们公司有一个大股东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请问这算不算职务侵占,股东职务侵占怎样坐牢?

甘肃 - 庆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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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 庆阳

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做法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人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入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获到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
2.必须有侵占的做法。所谓违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欺骗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拥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罚、使用、收藏即变拥有为所有的做法。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违法侵占公司、公司及其他单位财物的做法,但无达到数额较大的准则,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限定:“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

2018-09-09 12:4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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