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规定中,通常情形下,离婚诉讼遵循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则。
2、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要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此时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而当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时,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所以,倘若工作地属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这种情况下就能在工作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6、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不在此列。
7、要特别注意准备好相关证据来证明经常居住地的情况,如此才能顺利完成立案。
8、因为只有提供了充分且有效的证据,才能让法院准确认定管辖地,确保离婚诉讼能够按照法定程序有序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5-04-07 13:33:35 回复